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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登记报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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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单位:西峰区民政局(盖章) 2008年4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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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机构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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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述 |
产生日期 |
文件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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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 |
民政局局长兼老龄办主任:帅世琪 单位职能:(一)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法规、规划,管理和协调和乡镇、街办的民政工作。 (二)负责乡(镇)、街办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,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。 (三)负责组织救灾工作,掌握灾情、拨发救灾款物,组织接收、分配发放市内外救灾捐赠,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,积极开展生和自救。 (四)负责监督、检查城乡社会救济,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城乡社会困难户、农村五保户供养、定期救济以及其它特殊对象救济政策、标准的落实工作。 (五)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,创建“双拥”模范城(县)工作,承办区“双拥”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 (六)负责主管全区优待军属和烈士褒扬;监督并贯彻落实对优抚对象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政策及标准;负责扰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;负责志愿兵、城市义务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;参与全区的征兵工作。 (七)负责全区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定期救济和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,主管城乡五保工作和敬老院建设。 (八)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的审批登记、管理工作。 (九)负责《婚姻法》、《收养法》的贯彻落实,承办婚姻登记,管理及儿童收养工作。 (十)负责全区殡葬管理、推行殡葬改革,建立公墓。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和管理工作。 (十一)负责市区内行政区划变更申报工作,承担市际、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,提出促裁建议,承担市际、市内行政区域边界线勘界和地名管理工作。 (十二)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,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。负责承办本市区内有关老龄工作的业务。 (十三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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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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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西峰市委办发〔2002〕59号 |
原西峰市委办公室、 市政府办公室 |
主动公开 |
公开栏 |
GSMA07—A02001—2002—059 |
人秘股股长:齐海荣 股室职能:承办局机关的政务工作,协助局领导安排各种会议,检查督办会议决定事 项 的 贯 彻落实,协调各股业和务建设;负责文秘、宣传、信息、统计、档案、信访、保密、车辆管理、财务、财产及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;负责与全市区各乡( 镇 )民政办的联系协调工作;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劳资及工、青、妇业务;负责老干部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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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2月 |
原西峰市委办发 〔2002〕5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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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西峰市委办公室、 市政府办公室 |
主动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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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MA07—A02002—2002—059 |
救灾保障股股长:齐海荣 股室职能:承办全区自然灾害和突发灾害的查实、报灾工作,拟定救灾救济经费分拨方案,会同财政办理拨款手续,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;组织社会力量,开展救灾捐赠活动,负责救灾物资的收集和发放,指导特困户、五保户和特殊社会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,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。负责承办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。对于城乡居民达不到本年度生活保障标准线的,给予生活保障救助。并负责最低保障金的审核和发放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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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MA07—A02003—2002—059 |
双拥优抚办公室副主任:都宝学 股室职能:承办现役军人、退伍红军老战士、复员退伍军人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军队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革命军人、人民警察、烈士家属、因公牺牲、病故军属伤亡抚恤工作,指导和协调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工作。督 查 落 实 群 众优待政策,检查优待落实情况。负责审核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及转业、退伍军人评残、换证工作。指导烈士纪 念建筑物我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。负责 军 队 义务兵、转业志愿兵(武警)离退休干部、无军籍退休、退休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和退伍军人两 用人才开发使用及军地共育人才协调服务工作,负责全市革命烈士 申 报 工作。承办“双拥”领导小组日常业务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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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2月 |
原西峰市委办发〔2002〕59号 |
原西峰市委办公室、 市政府办公室 |
主动公开 |
公开栏 |
GSMA07—A02003—2002—059 |
老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:谷春荣 股室职能:承办全区老龄工作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宣传老年社会保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法规,提高全社会尊老、敬老、爱老、养老的意识。有计划地、系统地调查研究我区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,及时提出正确的科学决策,积极组织开展老有所为的活动,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。在农村办好村老年协会,协助搞好养老保障和基地建设,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,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甘肃省人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《中化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实施工作,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。对全区各村委会的老年协会,实行业务指导,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职能作用。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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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2月 |
原西峰市委办发〔2002〕59号 |
原西峰市委办公室、 市政府办公室 |
主动公开 |
公开栏 |
GSMA07—A03001—2002—059 |
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公室主任:何晓业 单位职能: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发放,资金筹措,合理确定保障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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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MA07—A03002—2002—059 |
婚姻登记中心主任:吕雅琳 单位职能: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婚姻资质审查、登记、离婚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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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MA07—A03003—2002—059 |